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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与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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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开展深化政采制度改革调研
关键词:政府采购
    近日,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陆续进入相关高校、地市财政部门开展全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调研。 

  广西财政厅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广西政府采购工作将重点围绕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开展。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及时制定广西政府采购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给合广西财政系统“学习调研年”和“改革创新年”活动,从4月中下旬起,广西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组成调研组分赴采购业务量较大的广西大学、广西医科大学等区直高校,桂林、柳州等地市财政局开展深化政府采购改革前期调研工作。 

  据了解,根据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有关精神,此次调研组围绕七方面的内容开展调研:一是政府采购制度建设方面,如何对自治区出台的政府采购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修订自治区出台的相关制度,做好制度“废改立”工作。二是落实“放管服”改革方面,梳理哪些权利还可以“放”,如何简化优化采购方式变更审批、进口产品审核等事项的流程。三是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方面,如何进一步强化采购人在采购需求、采购政策、信息公开、履约验收以及完善内控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推动政府采购回归本源。四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方面,对建设全区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监督管理和执行交易有机统一,对采购全流程监督的意见和建议;对通过信息化手段简化采购流程、公开采购信息、强化采购监督的措施和办法等。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方面,财政部门应如何创新监管方式,运用绩效评价、价格监测、不定期抽查等手段进行监管,规范各方当事人行为,促进政府采购健康发展。六是政府采购投诉处理方面,政府采购行政裁决事项将统一到省级财政部门处理,如何建立专门机构处理案件,市、县财政部门如何配合。七是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方面,结合广西经济发展实际,如何运用政府采购政策的引导和示范作用,支持广西经济发展。 

  调研采取召开座谈会、赴基层实地调研等形式开展,听取汇报、了解情况、征求意见、查找问题、共商对策。下一步政府采购处调研组还将进入区直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开展调研。在全面调研基础上,广西财政厅将根据中央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和财政部的实施意见,制定全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工作方案。通过深化改革,建立起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善、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 





发表于:2019-05-14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