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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部署2021年政采预算编制工作
关键词:政采预算
    

  近日,广西财政厅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各采购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相应内控工作机制,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

  据了解,广西财政厅对2021年自治区本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提出了“完整编制,应编尽编;强化执行,应采尽采;落实政策,发挥效能;做好公开,阳光采购”四项具体要求。广西财政厅明确,各预算单位要按照《广西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规定的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要求,编全、编细、编实包括涉密政府采购项目在内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要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妥善安排项目实施时间,依据批复的政府采购预算及时编制政府采购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有效执行相关预算支出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绩效管理要求,有关政府采购情况按要求及时报送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未列入政府采购预算的采购项目,不得实施政府采购。编制采购预算时,要落实政府采购扶持脱贫攻坚、创新、绿色发展、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企业等政策功能目标,切实做好预留采购份额等工作。自2021年1月1日起,各预算单位要严格按照广西财政厅《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规定的范围、程序、时间和渠道等要求,做好政府采购项目意向公开工作。

  下一步,广西财政厅还将加强督促指导,强化协调和服务,推动各预算单位主动顺应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形势,履行好主体责任,做实做细采购预算编制工作,切实提高政府采购预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合理性,不断强化政府采购项目的计划性和约束力,提高采购预算执行效率,确保采购结果实现预算绩效和政策目标。




发表于:2020-11-19     来源:政采报